恶搞朋友照片p成“表情包”,是否构成侵权?

guanbin 2021年6月11日11: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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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搞朋友照片p成“表情包”,是否构成侵权?

“表情包”已经成为大众

交流的“日常语言”

在网络聊天中有着化解尴尬

准确表达情绪、转移话题

拉近彼此距离的作用

但是,随着各式各样的“表情包”风靡

一种由真人肖像制作而成的“表情包”

引起了不少纠纷

小李趁着老丁醉酒之际

未经老丁同意

将自己制作的恶搞老丁的“表情包”

上传至网络

对老丁的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针对老丁的遭遇

法官表示

小李未经老丁同意就将其照片制成搞怪“表情包”并大肆传播的行为,侵犯了老丁的肖像权,老丁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或赔礼道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不得制作、公开、使用他人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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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b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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