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万打水漂!每一次交易,有开发票就稳了?

guanbin 2021年8月9日10: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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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打水漂!每一次交易,有开发票就稳了?

很多公司在交易过程中,都存在着一个误区:

以为自己手上有发票,就能拿回货款,但事情往往没有那么简单!有了发票,就是铁证如山吗?很多公司直到打官司时,才发现仅依靠发票,并不能如愿拿回公司的钱。

下面这家公司就是一个惨痛的例子。

有发票,还拿不回货款?

这家公司是做电镀生意的,一直向化工公司购买原料。

由于电镀公司环保资质不足,没法进行设备的相关经营,一直以来都是借助一家工厂的场地设备进行经营。

因为电踱公司生意一直不赖,化工公司也就按照约定如期供货

这次也不例外,直接就供货了价值95万的货源。电踱公司先垫付40多万,表示剩下50万的款会在日后交付。

鉴于前几次合作都很顺利,化工公司对这次交易也信心满满,并按照电踱公司的要求,给工厂开了50万的发票。

结果没想到回款在这次事件上翻了车。

电踱公司老板在随后的日子里突然人间蒸发,化工公司只好拿着发票向工厂讨要回款,却始终没有回应。

双方僵持不下,化工公司就将工厂告上了法庭,要求工厂偿还这50万。

工厂表示,自己和化工公司并没买卖合同的关系,电踱公司只是借用它的资质进行生产,这笔钱应该找电踱公司出。

最终法院认为,由于化工公司只有增值税的发票,并无法有效证明双方存在买卖合同的关系,无法要求对方付货款。

这50万钱只能打了水漂。

注意:案例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实操建议

老板们,现在明白了吧?哪怕你作为卖家,已经开了发票,也仅仅是付款的记账凭证,并不能证明货物已经交付,货物质量验收无误。从买家角度来说,对方开了票,也不能证明买你已经付完款。那么,从卖家角度来说,如果真的担心交货开票后拿不到钱,该怎么做呢?

我们建议:

No.1

完善合同条款

如果对方要求先给票再付款,务必将其写入合同条款中。

一旦发生纠纷,该付款条件条款可以作为“发票不代表付款”观点的有力证据。

No.2

做好履约标记

如果合同没这条款,已经无法进一步完善弥补,就退而求其次,每次给发票时,请对方在发票签收单上标注“给付发票时款项尚未支付”并由对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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