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在生活当中也是较为常见的一种事故,那么判断一项医疗后果是不是属于医疗过错,还是属于其他原因不是当事人说了算的,而是需要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才能够判断的。那么,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多少费用呢?
鉴定费用
目前,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中央管理的卫生计生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规定医疗事故鉴定费标准。
国家卫生计生委所属中华医学会依法对医疗事故争议进行技术鉴定时,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收取医疗事故鉴定费标准为每例8500元。
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卫生计生部门所属医学会依法对医疗事故争议(病员及其家属与医疗单位对医疗事故或文件的确认和处理存在争议)进行技术鉴定时,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收取的医疗事故鉴定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收取鉴定费。
支付主体:
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4.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5.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申请再次鉴定人缴付;6.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收费标准
医疗事故鉴定费应包括医疗事故鉴定过程中的会务、调查取证、专家劳务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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